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外项目委托公告2023 7号
因《<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建设项目总体状况评估》项目研究需要,拟对外委托承担单位开展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项目的生态效益及经济效益总体评估。
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供相关从业资质、近三年来(2021-2023年)主要工作业绩和本次工作方案(含最终报价并加盖公章);
(二)参与本次工作的人员要具备近年来参与过工程类项目的工作经历和经验,上述单位和人员经历要在提交工作方案时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三)其他证明材料。
本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请有意向单位速与我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崔韬
联系方式:0431-85939353